“怕。”他答得很痛快,“所以试试。”
他握着她的手,手臂往回收,带着她把枪口整个调转过来,一寸一寸,抵上他自己的左胸。隔着一层衬衫,枪口正对着那下面跳动的东西。
“按不按得下去。”他的声音就在她耳边,很轻,很稳,“眠眠,试一下。”
许眠的指尖搭在扳机上。
台灯的光落在枪身上,枪口的金属抵着他的衬衫,那一小片布料被顶出一个凹下去的圆。他的心跳顺着枪身传上来,一下,一下,撞进她的指尖里。
——顾沉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。
他把一把上膛的枪塞进一个恨不得他死的女人手里,还抓着她的手,亲手对准自己。这个举动荒唐,失控,跟他这三十二年做的每一件事都不一样。
可他想了一个晚上,明晚沈鹤登岛,变数太多,他需要一把留在她手里的枪,更需要一个答案。他把她喂了半年的药,在她骨头上纹了一朵花,把她从海里的那个人养成如今这个连雷都怕的许眠。他要知道,她的恨还剩下几成。
更卑劣的是,他赌得起。
她连被掰开手指的疼都扛不住,哭着往他怀里钻。她的恨掺了别的东西,掺了二十多天焐热的掌心,掺了无数个他抱着她睡过去的夜。恨得不纯粹的刀,捅不进人心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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